女子被“风水师”骗936万投湖自杀,骗子获刑14年半

发布于:2025-08-13 阅读:1
山东淄博女子王某被“风水师”栾某以“血光之灾”为由诈骗936万,最终投湖自杀。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栾某上诉,维持原判,其因诈骗罪获刑14年6个月。此案揭示迷信危害,为大众敲响警钟。

近日,山东淄博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53岁的栾某自称“风水师”,利用封建迷信,在两三年时间里骗取女子王某936万余元,导致王某最终投湖自杀。

风水师诈骗

2020年3月起,栾某盯上了在淄博经营公司的王某。她虚构王某及其家人、公司存在“血光之灾”“财运受阻”等危机,以“做法事聚财”“迁坟改运”“为女儿破血光”等名义,逐步骗取王某信任。王某在栾某的长期洗脑和精神控制下,累计转账936万余元。

这些钱被栾某用于个人旅游、购买奢侈品、支付房租等消费,未用于任何“风水事务”。长期的迷信洗脑和精神控制,让王某逐渐陷入绝望。2022年11月,王某在医院被诊断为“心理状态重度异常”。2023年5月9日,王某留下遗书,投湖自杀身亡。

女子自杀

王某亲属报警后,警方介入调查,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。一审法院认为,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构成诈骗罪。其违法所得被挥霍未能退赃,酌情从重处罚;鉴于系初犯,酌情从轻处罚。最终,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栾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,并处罚金50万元。

栾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,辩称诈骗数额中包含借款、套现、共同消费及赠与等款项,存在重复计算;王某遗书中未明确指认她为“不该认识的人”;她曾向王某出具借条属正常经济往来;王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自杀与她无关等。

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栾某对与王某之间的微信、银行交易往来数额予以认可,但对款项性质的辩解前后矛盾。经查,双方除“看事儿”外无其他特殊关系,栾某所称王某自愿赠与无事实依据。根据银行流水等证据,栾某2020年至2023年间个人消费支出达581万余元,无证据显示与王某有关。

法律判决

法院认定,栾某利用封建迷信,虚构为被害人及其亲属、公司辟邪聚财等事由,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骗取巨额财物,用于个人挥霍消费、购买房产等,最终无力偿还,给被害人造成严重损失,构成诈骗罪。综合全案证据,足以认定栾某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自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今年4月29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,驳回栾某上诉,维持原判。

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“风水大师”的丑恶嘴脸,更警示我们要警惕迷信骗局。在面对所谓的“大师”时,我们要保持理性和清醒,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话。同时,社会也应加强反迷信诈骗宣传,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,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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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风水师诈骗 女子自杀 法律判决 迷信骗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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